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软件研发中心总分中心开发瘦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软件研发中心总分中心开发瘦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编号
CEIEC-2021-ZM02-0547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开发瘦终端。
注: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投标产品原厂商的唯一授权函。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同类产品(ARM瘦终端)应在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累计销售数量达到本次采购同等规模,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7、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 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有严重不履约行为或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0、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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