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2021]-1027-445
项目编号: NXSXR-政采-202115
项目名称: 盐池县麻黄山乡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村(李塬畔村)生态牧场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84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4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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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麻黄山乡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村(李塬畔村)生态牧场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 拖拉机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90000 | |
盐池县麻黄山乡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村(李塬畔村)生态牧场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 农用搬运机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0000 | |
盐池县麻黄山乡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村(李塬畔村)生态牧场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 草料加工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70000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84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1-05 21:16:10 至 2021-11-12 17:3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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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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