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机场集团2021-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省国资委专项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5-210JOC00621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东部机场集团2021-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省国资委专项审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75-210JOC00621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1.标段一:主审会计师事务所投标人须达到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AAA级以上事务所名单》综合评价5A级;投标人或其总所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证券类业务资格;投标人连续承担发包人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超过5年。
2.标段二:参审会计师事务所投标人须达到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AAA级以上事务所名单》综合评价5A级。投标人连续承担同一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超过5年。
3.投标人须在2020年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苏会协(2020)104号”中,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与名单内名称一致,在江苏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若由总部签订合同但由分支机构承办的,须提供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报备系统中二维码及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注册信息作为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保证(提供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在其商业运营中,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授予投标人商业运营权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1)对本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挂靠;
(2)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
(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5)2019年1月1日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6)有被列为失信被执法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的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22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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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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