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十一师建筑档案馆建设项目(BTJY00GCGK2021205)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档案局(档案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一师建筑档案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592.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545.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十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乌鲁木齐新市区河滩北路1339号。 3.工程规模:改建第十一师建筑档案馆,总建筑面积4155.52㎡,包含内墙面、地面、照明系统、部分门窗更换、屋面防水改造。部分区域新增轻质隔墙(耐火纸面石膏纸)改造建筑消防系统、增设气体灭火系统。新增钢结构电梯以及疏散楼梯各一部,新增档案密集柜(仅在首层档案库房内设置)。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0GCGK2021205-01-01 | 第十一师建筑档案馆建设项目 | 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充文件) | 90 | 施工单位;咨询企业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至少承揽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已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5.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6日 00:00:00至2021年11月21日 0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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