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及派出所食堂劳务购买项目(三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及派出所食堂劳务购买项目(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02111-126
项目名称: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及派出所食堂劳务购买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邀请供应商方式:?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预算金额:60万元/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壹年一签,服务期限内根据服务质量及业主方考核结果签定下一年合同或重新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②供应商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6.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琅财【2021】46
号文件的精神,本项目仅接受中小企业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 月18日至2021年11月25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年11月2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