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仪表检定校准、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维修保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XG33FW-001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2-2023年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仪表检定校准、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维修保养(招标项目编号:2021-XG33FW-001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务预算,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022-2023年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仪表检定校准、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维修保养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仪表检定(校准)资质丙级及以上服务企业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2.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3项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张截图。查询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处于失信的企业法人及被授权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业无需提供。。
6.服务单位要求:
6.1服务单位必须具备出具仪表检定证书的能力。
6.2 本服务必须满足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所管辖站场及阀室的地域要求(石河子片区和乌鲁木齐片区),需提供距新疆内驻地的人员设备证明材料。
7.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0日10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24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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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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