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石油工程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调整计划新增钻机主发电机组公开招标所需柴油发电机组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215A/B-2523-15565-B2 2.项目内容:石油工程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调整计划新增钻机主发电机组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柴油发电机组\500kW 600V 50HZ 3相 手动 | 12.00 | 套 | 包-B2-500KW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3月31日、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物装工厂、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物装工厂、中石化华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物装工厂。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须书面承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投标时须提供法人授权的承诺书)。 2.投标型号须是成熟应用的产品,投标商须至少有5台(套)以上的同类产品(与投标机组使用同型号柴油发动机)销售业绩,且正常使用至少1年。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关键页、用户使用证明。 3.投标商必须具备发电机组实验监测能力,具备有功、无功、瞬态性能等GB/T2890规定的出厂实验、检验项目,确保发电机组经过实验检测后合格且可靠方能出厂交付。提供设备清单、购进发票复印件、照片备查,不具备此设备的视为没有合格的柴油发电机组生产能力,进行否决。 4.投标机组达到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的要求,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或通过国家环保检测。 5.投标商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专业柴油发电机组的生产制造企业(或成撬企业),并具有柴油发动机和发电机生产制造企业的OEM授权(出具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发动机、发电机为投标商自行生产的除外)。不接受代理商或流通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商应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有偏差的,必须书面列出偏差,有偏差但未明确并列出的,视为投标造假。带有※标识为关键技术条款或参数,对这些关键条款或参数的任何偏离将被否决;带有△标识的为重要技术条款或参数,根据偏离情况进行扣分或否决。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的数据和证明文件应按规定的单位提供数据,如数据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数据。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1月20日16:00时至2021年11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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