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闽JF-2021招字052
项目名称: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大坝工程土建部分)监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允许进口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福鼎市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溪头水库工程(大坝工程土建部分)监理服务项目) | 1(项) | 1500000 | 1500000 | 否 | 3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水利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建筑或水利工程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或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和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书及聘任文件、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至 2021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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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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