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手术室、分娩室、消毒供应中心、
医用氧气建设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手术室、分娩室、消毒供应中心、医用氧气建设安装工程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灵发改发【2018】1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级投资,招标人为灵武市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灵武市中医医院的新建楼宇内的分娩室(隔离)、分娩室、手术室(Ⅰ级)、手术室(Ⅲ级)、手术室(普通)、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安装。
2.2 建设地点:灵武市南熏路与育才路交叉口东北侧。
2.3 招标范围:灵武市中医医院的新建楼宇内的分娩室(隔离)、分娩室、手术室(Ⅰ级)、手术室(Ⅲ级)、手术室(普通)、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安装。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须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5 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记录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6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网上登记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18:00止,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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