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水稻种子生产加工存储车间及附属水稻种子晾晒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ZB-214705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水稻种子生产加工存储车间及附属水稻种子晾晒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KZB-214705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农垦垦研种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第一标段:建设水稻种子生产加工存储车间及附属水稻种子晾晒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标段:购买复合式清选机等设备供货、配送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第二标段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投标货物项目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只能代理一种品牌产品;并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及供货、安装能力;
3.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或企业法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
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二个子公司的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8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5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2月01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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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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