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鹏程飞招(采)【2021】第064号
项目名称: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嘴山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嘴山中心医院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医院现有职工355人,医院占地面积:27242.98平方米,建筑面积34467.97平方米,包括职业病防治楼(共11层含地下室一层)、住院楼(共11层含地下室一层)、综合楼(共2层)、南街社区(共2层)。
保安人员共10名,实行三班倒,年龄55岁以下。采购预算为234000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 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4)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满足《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6日 至 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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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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