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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8局三公司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经理部(钢绞线、锚具)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1-11-26 10:12:2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建18局三公司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经理部

(钢绞线、锚具)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XAJC-2021-85

1.招标条件

1.1丹(凤)宁(陕)高速公路丹凤至山阳段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陕发改基础【2021】1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经理,项目业主为陕西丹宁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20%和银行贷款8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绞线、锚具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位于商洛市山阳县高坝店镇与中村镇境内,标段主线起讫里程为K29+005至K38+464.642,及洛浴互通、高坝南枢纽,主线全长9.459km,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100km/h。项目建设期36个月,运营期30年。本标段计划工期:36个月,竣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绞线包件(适用于18局丹宁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均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产不低于20万吨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须出具2019、2020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未出现连续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内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内至少3条高速铁路项目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2 锚具包件适用于18局丹宁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厂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需提供CCPC和CRCC认证证书,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证书;环境体系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锚具年产量在400万孔以上;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两年内综合收入不得低于10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有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后,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112608:00至 2021127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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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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