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NX2021269ZC-SZTAX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福城税务所办公楼租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福城税务所办公楼租赁采购项目 | 1项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福城税务所现位于观澜福城街道碧澜路21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以公开招标方式承租办公用房和配套物业服务,用于福城税务所办公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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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付采购人使用,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续签第二、第三年度合同:(1)采购人新一年度项目采购预算获得批复;(2)中标人上一年合同服务经验收通过。以上条件不满足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且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责任。第二、第三年续签合同的,续签根据预算批复金额及周边同类型、同地段物业平均租赁价格,确定当年租赁价格增减幅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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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投标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7日 至 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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