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各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为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确定 1 家中标供应商,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属下各饭堂供应肉类、蔬菜瓜果、调配料、干货等产品,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下达的采购需求为准。
2.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3项目编号:GZJJ-CG-202147 ;采购编号:CZYZ-2021024;
2.4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各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5服务期限:签订供货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 2 年。
2.6供货地点: (1)潮州市枫春路中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职工食堂、(2)潮州市新洋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城区分公司职工食堂、(3)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中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分公司职工食堂、(4)潮州市饶平县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饶平县分公司本部及属下各支局食堂(属下食堂共9个,分别为河南食堂、上饶支局食堂、新丰支局食堂、三饶支局食堂、浮山支局食堂、钱东支局食堂、东界支局食堂、海山支局食堂、洪洲支局食堂等)。
2.7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区域食堂 | 月度预算(万元) | 服务时间(月) | 二年费用预算 (万元) | 采购预算合计(万元) | 备注 |
1 | 市分公司本部 | 5.67 | 24 | 136.00 | 362.00 | 费用含食材费用、配送服务费、公司管理费、税费等 |
2 | 城区分公司本部 | 1.25 | 24 | 30.00 | ||
3 | 潮安区分公司本部 | 4.00 | 24 | 96.00 | ||
4 | 饶平县分公司本部及各支局 | 4.17 | 24 | 1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经验(不少于6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02日-2021年12月08日,工作日9: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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