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2145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LZB-202145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河南省烟草公司南阳市公司执法记录仪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2、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既往在烟草行业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并保证投标期间无新增负面信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存在行贿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5、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管理关系,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基础信息全部查询截图;
6、“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报名”、“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报名”、“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03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12月09日17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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