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GT202101
项目名称:乐至县沱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该项目拟新建 13 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 215m3/d,主体工艺采用“一体化设备+垂直流人工湿地。
二、采购范围
乐至县中天镇宝盖寺村、中天镇团灯坝村、童家镇万寿寺村、劳动镇回龙庵村、劳动镇天官村、盛池镇短沟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验收等一系列标准。
2、根据采购人授权对本工程所有施工项的质量、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实施监督管理,做好施工现场信息(资料)和现场协调管理,履行现场监督管理职责。
3、成交供应商除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组建项目监理部外,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现场监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须配备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
4、成交供应商应确保监理人员能够根据工程进展及时到位,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应趋于固定化,不得擅自变更调换监理人员。
5、成交供应商应结合采购人要求以及合同的约定等,建立健全各类工作流程、现场管理制度以及内部管理机制,加大日常巡视监督力度,对于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危险行为,应积极主动地予以制止,切实做好现场监理工作。
6、监理人员执业质量的管理。工程监理应当按照国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范和标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抽检等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
7、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应对监理人员执业质量进行抽查,检查监理人员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尽职尽责。对工作不认真负责,随意签字甚至乱签字等行为除按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180 号)《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处罚规定执行。
★四、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止。
服务费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7%,剩余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
3、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监理工作,并完全接受采购人的合理化建议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2、在实施项目监理服务期间涉及的一切人事纠纷以及人身安全、安全责任(含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全权解决。若成交供应商在实施项目监理服务期间与相关服务人员产生劳动纠纷,也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概与采购人无关,且成交供应商还须保证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正常进行。(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注:以上带★部分内容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注: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6日 至 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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