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平发集团投资大厦项目景观绿化及泛光照明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发集团投资大厦项目景观绿化及泛光照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发投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发集团投资大厦项目景观绿化及泛光照明项目
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清风路交叉口东南角;
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平发集团投资大厦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清风路交叉口东南角。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54946.25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37393.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553.04平方米。
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的工作。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总预算金额约8113926.27元
6、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7、质量标准: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投标人在当地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1、 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12月7日00时00分整至2021年12月26日(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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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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