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高压电缆、低压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JTXZTP-202101)
1.采购条件本项目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以铁总鉴函[2016]183号 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政府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中浙江省政府出资85%,铁路总公司出资15%,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金台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本项目所需电力专业(高压电缆、低压电缆)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关于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设计变更物资采购计划请示的批复》电一物函〔2021〕618号,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金台新增宿舍楼工程包含新建房屋8座,接建房屋1座,建筑面积共计16263.69㎡。新增房屋分别为永康东站供电部宿舍楼、永康东站运输部宿舍楼、永康东站货场公共卫生间、壶镇站宿舍楼、磐安站宿舍楼、仙居南站宿舍楼、临海南站宿舍楼、杜桥站宿舍楼;接建房屋为杜桥站车站单身宿舍加层。电力专业新增箱式变电站5套、敷设高低压电缆共计33kM。通信专业敷设光电缆10kM、布线网线50000米、安装综合配线柜23架。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高压电缆、低压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至2020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符合以下要求:
3.1.7.1供应商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内。
3.1.7.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企业名称)行贿”),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3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4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2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高压电缆、低压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3电线电缆包件供应商必须在2021-2023年度《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日8: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12月15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谈判申请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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