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湘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规划及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湘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规划及设计 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109-640303-04-01-203890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陕cxd招字2021-005号
建设地点: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红寺堡产业园
建设规模:总投资为11.82亿元。产业园占地410960.57平方米(约616亩)。
设计服务期限:中标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
设计期限:45天(日历天)(总地块(616亩)的修建性详细规划,3号地块(334.16亩)公共功能区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其他工作合同内约定设计期限。
招标范围:
对总地块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总地块开展公共功能区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在工作进度安排上优先对3号地块开展公共功能区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公共功能区指的是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必要附属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集控中心、研发试验办公楼、宿舍、食堂、文体娱乐辅助用房、公共道路、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工程、物流设施、能源设施、信息通讯设施),考虑与园区周边市政管线(包括但不限于电力、通信、给排水、热力、燃气)的接驳与可能的迁改等;其余两个地块的公共功能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完成时间则根据建设进度确定;
对招标人建设的工业生产厂房(包括其必要附属设施部分)进行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情况招标人可能要求其中部分厂房仅设计到初步设计阶段,具体情况合同协商确定;对于入园企业自行设计建设的项目,不进行初步设计及以后的设计工作,但需预留接口等条件(入园企业选择本次中标设计单位除外)。(详见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机械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12 月15 日8:30时起至 2021 年12月22日17:30时,登录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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