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YC)005819
项目编号: GCZP2021ZB1031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及道路交通等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39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银川市金凤区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及道路交通等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一标段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 具体详细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 398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98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现场采集数据信息,通过软件系统填报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及成果汇交阶段。第三阶段为配合区、市两级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评估和区划工作,达到符合上级要求成果。自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2月,中标供应商提供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普查、调查及汇总成果文件,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第三阶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价格予以10%优惠扣除; (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投标单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并在有效期内。(投标单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4)、(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投标人打印网络版本后加盖公章;同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 (9)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2-15 17:08:18 至 2021-12-22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