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联通10G PON产品式集中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TC210P0N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1年中国联通10G PON产品式集中采购(招标项目编号:TC210P0N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涉及31省OLT局端设备等建设需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
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质类证书(或授权):投标设备在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目录内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工信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
3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自/年以来/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财务要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5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信誉要求:
5.1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以代理机构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2 申请人在近三年(2018年12月1日起)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加盖企业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为准。
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8.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8.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9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严禁在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本期采购;
(3)申请设备须通过中国联通组织的《中国联通接入网局端设备常态化测试公告》(公告号:ND12102020000468)(测试结果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前的最新测试结果为准)。
(4)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7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2月22日16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