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TYND[2021]40号
项目名称:国高网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220千伏崇安I、II路#53塔迁改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1-1 | 国高网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220千伏崇安I、II路#53塔迁改工程监理服务 | 33.9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保修期满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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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5)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含输变电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2、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替代材料: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投标人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办公场所的产地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至 2021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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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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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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