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C2021121403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院主楼楼顶和附楼侧方墙体大字、大路边竖立指引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院主楼楼顶和附楼侧方墙体大字、大路边竖立指引牌项目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至 2021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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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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