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协同公用工程及设施建设项目(应急救援中心部分)
消防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160SCCJS1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协同公用工程及设施建设项目(应急救援中心部分)消防车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化连云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规模:共计采购3辆消防车,用于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协同公用工程及设施建设项目(应急救援中心部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中化连云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多功能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1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采购:
标段编号 | 产品种类与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一标段: 0747-2160SCCJS131/01 | 多功能重型泡沫消防车 | 195 |
二标段: 0747-2160SCCJS131/02 | 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 | 180 |
三标段: 0747-2160SCCJS131/03 | 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 | 160 |
备注:
(1)投标人既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也可以投其中某一个标段;同一投标人既可以中其中某一个标段,也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投标人须按照所投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评委将按照标段分别进行评审。
(2)招标范围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车辆上牌(如需)、维保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税金等直至验收交付使用后至质保期满的全部费用(包含所有隐含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例如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强制性认证检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符合国Ⅵ排放标准的自愿性认证证书(或承诺交车时提供此证书)。
3.4投标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或经销商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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