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SCEC-CDDT27-2021-005-2
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配电变压器(非晶合金)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247.7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47.7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不含质量保证期,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服务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2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日期在2016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在该期间内所签订的合同至少累计具有24台国内轨道交通35kV(含33 kV)配电变压器(非晶合金)实际供货业绩,且项目已经竣工或投入使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至少包含首页、清单页、盖章页等)、中标通知书(若不能提供需提供相关说明)、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业主证明文件指业主、运营使用单位或承包单位出具的充分体现项目完工或运营等情况的证明文件。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2020年)的财务未连续3年出现亏损状况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3.1.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承诺书);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承诺书);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承诺书);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针对此次投标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四川省、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3.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质量标准应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至 2021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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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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