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铁恒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14局靖江长江隧道、14局金鸡湖隧道、16局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21局高邮市生态长廊等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2-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铁恒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当地政府筹集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工程主体施工项目JJSD-A1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工程主体施工项目JJSD-A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金鸡湖隧道主体工程二标段[湖中]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金鸡湖隧道主体工程二标段[湖中]项目经理部。业主为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BH6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BH6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江苏滨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盐城市投入70%,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入3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高邮市滨湖移步易景生态长廊PPP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邮市滨湖移步易景生态长廊PPP项目经理部。业主为中铁建重投(江苏)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6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346国道改扩建涉铁段同步实施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346国道改扩建涉铁段同步实施工程经理部。业主为张家港市交通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7本招标项目高邮市滨湖移步易景生态长廊PPP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邮市滨湖移步易景生态长廊PPP项目经理部。业主为中铁建重投(江苏)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8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苏州工程有限公司,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资金由业主通过资本金和自筹获得,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9本招标项目沪陕高速公路平广段扩建上跨新长铁路立交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沪陕高速公路平广段扩建上跨新长铁路立交工程项目部。业主为南京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按月计价付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10本招标项目张家港高铁新城工程,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高铁新城工程指挥部。业主为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张家港市财政拨款和自筹获得,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中铁十一局集团铁恒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成立于无锡市在建各个房建项目。
2.1.2江阴靖江长江隧道主体施工项目JJSD-A1标段,主要包含:江北眀挖段(688m)、江北盾构始发井(长25m,宽53.6m,深29.4m)、右线盾构段(4952m)、F匝道土建施工(545m)。隧道起点位于江北始发井,穿越长江后,于江南接收井接收。计划工期为1423天。项目开工日期:2020-11-1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0-9-30。
2.1.3金鸡湖隧道工程西起星海街(含星海街路口),东至南施街(含南施街路口)。项目全长约5.35千米:其中湖中段约3千米(含轨交共建段)、陆上段约2.35千米。主线快速路双向6车道,主线计算行车速度为50千米/时,匝道计算行车速度为40千米/时。本标段为二标段,招标范围为星海街至环洲路,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工程、围堰工程、主体工程、设备用房、桥梁工程、轨道6号线部分区间及端头井主体结构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项目开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项目完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1.4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BH6标项目位于盐城市滨海县内,起点自通榆河大桥终点,向西上跨丰收大道、废黄河,终点位于滨海县关南村附近,与滨淮高速淮安段衔接。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面宽度27m。起讫里程:K58+150~K70+100.363,全长11.95km。主要工程量:本标段共设置桥梁1833.16m/6座,其中主线桥4座(包含互通区主线桥),共长1239.54m;互通匝道桥1座,共长256.4m;支线上跨桥1座,共长337.2m。路基填筑14311延长米,新建箱涵132.84m/8道,圆管涵775.76m/24道,通道335.89/12道。水泥搅拌桩835541m,预制管桩6125m,预压土方94511m3,路基填方1601195m3;圆管涵24道,箱涵8道,通道12道;桩基18928.5m/327根,承台及系梁53个,墩柱213根,肋板37个,盖梁及台帽100个,箱梁架设共计310片,空心板梁架设168片,支架现浇PC连续箱梁5联,钢箱梁2联,桥面铺装30联。项目开工日期:2021-10-30,项目完工日期:2023-10-30。
2.1.5 工程名称:高邮市滨湖移步易景生态长廊PPP项目;2、工程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邮政发【2019】135号;4、工程内容:神居山康养温泉工程(温泉板块及园区内道路),具体建设内容以经审批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为准。项目开工日期:2020-12-01
项目完工日期:2023-11-30。
2.1.6张家港市346国道改扩建涉铁段同步实施工程主要是一干河大桥和杨锦路高架桥涉铁段。一干河大桥分为左右两幅。左幅长度为 982.464m右幅长度为 398.24m,一干河桥跨径不变,对老桥进行拼宽处理; 杨锦路高架桥涉铁段里程范围为K0+822.542~K1+155.306,范围内均为桥梁,桥梁全长 332.764m,杨锦路高架从南沿江高铁桥 511#~512#墩之间下穿,夹角为 97° ,交点处高速铁路的设计里程为 DK195+608.717,高架里程 K0+974.249。项目开工日期:2021.11.10,项目完工日期:2022.12.30。
2.1.7工程名称:高邮市滨湖移步易景生态长廊PPP项目;2、工程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邮政发【2019】135号;4、工程内容:神居山康养温泉工程(温泉板块及园区内道路),具体建设内容以经审批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为准。项目开工日期:2020-12-01
项目完工日期:2023-11-30。
2.1.8本标段的区间包括陆慕老街站~采莲路站区间;采莲路站~相城大道站区间;相城大道站~相城区行政中心南站区间;相城区行政中心南站~徐阳路站区间;徐阳路站~济学路站区间;济学路站~中间风井区间;中间风井~和顺路站区间;和顺路站~唐庄站区间;唐庄站~娄中路站区间,共9个区间。项目内容包括8号线钢筋混凝土管片、预埋滑槽、钢管片。项目开工日期:2021年5月13日,项目完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1.9本项目道路里程K38+801.1-K39+931.1, 总长度1130m。8-11联由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12-16联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桥梁跨径为(4x30+2x30+40+2x30+4x30+4×30)+4×30+4×25+5×30+2x(4×30)。新建上跨新长铁路桥梁采用(30+30+40+30+30)m 装配式预制组合箱梁,不含代建范围内既有道路路基及桥梁拆除、线外道路、桥面沥青铺装及标志标线、伸缩缝、搭板。新建桥梁单幅宽度为20.525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0m/25m装配式部分预应力砼连续箱梁,梁高1.6/1.4m,下部结构第44#-53#墩采用两柱式方形墩,桥墩尺寸为1.8mx1.8m,基础采用承台群桩基础,桩基直径为1.5m,第54#-64#墩采用三柱式墩,桥墩直径为1.4m,桩基直径为1.5m,跨S229第59#及第60#墩采用群桩基础,桩基直径为1.2m;桥台采用座板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直径1.2m。桥台采用D 80型伸缩缝。新建桥梁桥面铺装为10cm沥青混凝土+柔性防水层+8cmC 50防水混凝土。项目开工日期:2021年11月20日,项目完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
2.1.10张家港高铁新城南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包含南二环段(苏虞张公路-长安南路)、苏虞张公路段(新泾东路-南二环)、新泾东路段(东渡大道-苏虞张公路)三部分。主要是既有道路改造及加宽和南二环高架施工。主线桩号K0+891.14~K10+407.28,新建主线高架桥1座,全长5.32km;新建匝道桥梁14座,全长5.42km;跨河桥梁7座,全长1375m;地道工程2座全长603.7m;涵洞改造工程7道;互通改造4处;人行天桥拆除重建1座。主要工作内容:主线高架及匝道桥梁桩基、承台、墩柱、现浇梁、钢箱梁施工,桥面附属工程施工,及配套道路路基、路面、排水、交安等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22年5月30日,项目预计完工日期:2025年5月29日。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GC01、GC02、 GC03、GC04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SN01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一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品牌限定为南通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SN02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一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品牌限定为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江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盘固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
SN03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一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品牌限定为八菱海螺水泥。 |
GC05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GC06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截止投标之日注册满三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截止投标之日注册满三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SN04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截止投标之日注册满三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截止投标之日注册满三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GC07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SN05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品牌限定:铜陵海螺 |
GC08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2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三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品牌要求:见附件4。 |
GJX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无 |
GC09、GC10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钢材准入名录:张家港沙钢集团、张家港永钢集团,其余厂家需获得业主批准。 |
SN06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 0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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