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浓盐水处理系统结晶盐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112008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五彩湾镇
1、招标条件
本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浓盐水处理系统结晶盐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项目(招标编号:HTZB-202112008),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生产成本,招标人为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危险废物鉴别规范》等相关国家危险废物鉴别规定要求及最新标准对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浓盐水处理系统结晶盐固体废物危险特性开展采样、检测、鉴别工作,编制鉴别报告。
2.2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浓盐水处理系统结晶盐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项目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招标内容: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浓盐水处理系统结晶盐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工作,编制鉴别报告。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能力,即在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https://gfmh.meescc.cn)注册。
3.3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近三年完成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服务的案例(以2018年12月至今的合同为准)。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省级及以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下午17时30分--2022年1月8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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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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