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垃圾转运设施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卫垃圾转运设施提升项目监理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 鹿行审投资审[2021]1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环卫垃圾转运设施提升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莲花营村、寺家庄镇寺家庄村、获鹿镇小毕村、李村镇南白砂村、大河镇杜童村、开发区丰源路南侧、铜冶镇南甘子村。
2.3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4监理费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116.88万元
2.5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
2.6建设规模及内容:(1)新建垃圾压缩转运站3座:①莲花营垃圾压缩转运站设计规模100t/d;②寺家庄垃圾压缩转运站设计规模100t/d;③获鹿垃圾压缩转运站设计规模300t/d。新购9辆垃圾装运车;(2)提升改造垃圾压缩转运站4座:李村垃圾压缩转运站、大河垃圾压缩转运站、开发区垃圾压缩转运站、铜冶垃圾压缩转运站共计4座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提升改造内容为站内除臭。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 月 6 日 09:00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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