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中医院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荧光定量PCR仪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dsylsbzb2021-04-06-01
2、项目名称:郏县中医院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荧光定量PCR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90000.00元。
最高限价:99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郏县中医院1台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1台荧光定量PCR仪的采购、安装及服务。 | 990000.00 | 990000.00 |
5.1、采购内容:郏县中医院1台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1台荧光定量PCR仪的采购、安装及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5.3、质保期:两年。
5.4、质量要求: 合格。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投资额9900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进字号)及附件,注册证的适用范围/预期用途应为医疗机构相关设备配套使用,若为非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准字号)及附件,注册证的适用范围/预期用途应为医疗机构相关设备配套使用。(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扫描件)
3.3、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追溯至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不需提供授权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行承诺)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无需纳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七天内查询,查询页面显示时间),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供应商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 1 月 18 日至 2022年 2 月 8 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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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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