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洺河南和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洺河南和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邢台市南和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沙洺河南和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工程建设地点:沙洺河南和区段;
2.3建设内容:治理长度19.8km,包括清淤疏浚、堤防加固、桥梁改建、河道改线等。
2.4招标内容:沙洺河南和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工程设计、咨询服务的勘察设计业务(包括工程信息化)。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后3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报告及施工图设计并同步完成相应勘察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1.1可行性研究报告资质要求具备:具有乙级以上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资格。
3.1.1.2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3.1.1.3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3.1.2.1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2.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2.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或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可以由同一人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1.4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19日00时00分至2022年01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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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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