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南京市江宁医院鼓山路院区改造建设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项目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南京市江宁医院鼓山路院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PCR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为应急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南京市江宁医院。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江宁医院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168号。
2.2 采购范围:采购文件所附图纸所确定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深优化设计、图纸所确定的范围内所有设备(含通风柜、超净工作台;不含PCR检测设备)、材料运抵项目工地现场,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含第三方检测)直至交付使用,即“交钥匙”工程。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45日历日内完工。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证,须同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3个月以上的记录。
3.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评审办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5.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1月24日17:00
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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