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2/17-QT-5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市代市镇东北
一、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一二三期灰硫运行外委、全厂脱硫系统部分设备检修外委服务、全厂锅炉辅机设备检修外委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招标人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2/17-QT-5101 | 一二三期灰硫运行外委 | 4×300MW机组从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共36个月;2×600MW机组从2023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31日,共24个月零20天。 | 1000 |
CHDTDZ052/17-QT-5102 | 2022年全厂脱硫系统部分设备检修外委 | 2022年31、32、33、34、61、62号机组脱硫系统部分设备检修外委 | 500 |
CHDTDZ052/17-QT-5103 | 全厂锅炉辅机设备检修 | 31、32、33、34、61、62锅炉制粉系统、风烟系统检修、燃烧器检修等。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三期灰硫运行外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项300MW机组除灰和脱硫的运行业绩。业绩详细情况表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体现合同双方、合同主要内容、项目规模、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即可),业绩以合同扫描件证明为准,同时附业主对服务单位的评价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一旦发现业绩虚假,取消竞标资格。
7.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企业正式员工,有过运行管理经验,投标时必须提供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以投标截止月之前一月开始往前计算)。
8.其他要求:近三年内不得在施工过程中因发生人身及设备等不安全事件而被处罚。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022年全厂脱硫系统部分设备检修外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报表,否则投标无效),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未被接管和冻结。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电力(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国内 2 个项目的 300 MW及以上 燃煤机组石灰石-湿法脱硫系统机务检修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列表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关键页影印件,包含体现合同双方、合同主要内容、项目规模、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本次招标内容的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需提供本单位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全厂锅炉辅机设备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报表,否则投标无效),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未被接管和冻结。
6.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电力(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3个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电厂锅炉设备检修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列表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包含体现合同双方、合同主要内容、项目规模、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具有从事本次招标内容的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和业绩,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需提供本单位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2-01-20 09:00到2022-01-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2-01-20 09:00到2022-01-26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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