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铁恒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12局苏地2021-WG-42号地块项目、14局靖江长江隧道、16局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21局高邮市生态长廊等项目物资联合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2-01-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铁恒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当地政府筹集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苏地2021-WG-42号地块项目EPC工程一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苏地2021-WG-42号地块项目EPC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为苏州京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工程主体施工项目JJSD-A1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工程主体施工项目JJSD-A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BH6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BH6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江苏滨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盐城市投入70%,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入3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高邮市滨湖移步易景生态长廊PPP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高邮市滨湖移步易景生态长廊PPP项目经理部。业主为中铁建重投(江苏)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6本招标项目高邮市滨湖移步易景生态长廊PPP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高邮市滨湖移步易景生态长廊PPP总承包指挥部。业主为中铁建重投(江苏)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7本招标项目张家港高铁新城工程,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高铁新城工程指挥部。业主为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张家港市财政拨款和自筹获得,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中铁十一局集团铁恒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成立于无锡市在建各个房建项目。
2.1.2 中铁十二局集团苏地2021-WG-42号地块项目EPC工程一标段项目包括3栋26F住宅楼、1栋25F住宅楼、2栋22F住宅楼1栋2F配套用房、2栋垃圾站(1F)、地下车库(-1F)等。项目开工日期:2021年12月7日,项目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1.3江阴靖江长江隧道主体施工项目JJSD-A1标段,主要包含:江北眀挖段(688m)、江北盾构始发井(长25m,宽53.6m,深29.4m)、右线盾构段(4952m)、F匝道土建施工(545m)。隧道起点位于江北始发井,穿越长江后,于江南接收井接收。计划工期为1423天。项目开工日期:2020-11-1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0-9-30。
2.1.4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滨海至淮安高速公路盐城段BH6标项目位于盐城市滨海县内,起点自通榆河大桥终点,向西上跨丰收大道、废黄河,终点位于滨海县关南村附近,与滨淮高速淮安段衔接。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面宽度27m。起讫里程:K58+150~K70+100.363,全长11.95km。主要工程量:本标段共设置桥梁1833.16m/6座,其中主线桥4座(包含互通区主线桥),共长1239.54m;互通匝道桥1座,共长256.4m;支线上跨桥1座,共长337.2m。路基填筑14311延长米,新建箱涵132.84m/8道,圆管涵775.76m/24道,通道335.89/12道。水泥搅拌桩835541m,预制管桩6125m,预压土方94511m3,路基填方1601195m3;圆管涵24道,箱涵8道,通道12道;桩基18928.5m/327根,承台及系梁53个,墩柱213根,肋板37个,盖梁及台帽100个,箱梁架设共计310片,空心板梁架设168片,支架现浇PC连续箱梁5联,钢箱梁2联,桥面铺装30联。项目开工日期:2021-10-30,项目完工日期:2023-10-30。
2.1.5 工程名称:高邮市滨湖移步易景生态长廊PPP项目;2、工程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邮政发【2019】135号;4、工程内容:神居山康养温泉工程(温泉板块及园区内道路),具体建设内容以经审批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为准。项目开工日期:2020-12-01
项目完工日期:2023-11-30。
2.1.6工程名称:高邮市滨湖移步易景生态长廊PPP项目;2、工程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邮政发【2019】135号;4、工程内容:神居山康养温泉工程(温泉板块及园区内道路),具体建设内容以经审批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为准。项目开工日期:2020-12-01
项目完工日期:2023-11-30。
2.1.7张家港高铁新城南二环快速化改造工程包含南二环段(苏虞张公路-长安南路)、苏虞张公路段(新泾东路-南二环)、新泾东路段(东渡大道-苏虞张公路)三部分。主要是既有道路改造及加宽和南二环高架施工。主线桩号K0+891.14~K10+407.28,新建主线高架桥1座,全长5.32km;新建匝道桥梁14座,全长5.42km;跨河桥梁7座,全长1375m;地道工程2座全长603.7m;涵洞改造工程7道;互通改造4处;人行天桥拆除重建1座。主要工作内容:主线高架及匝道桥梁桩基、承台、墩柱、现浇梁、钢箱梁施工,桥面附属工程施工,及配套道路路基、路面、排水、交安等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22年5月30日,项目预计完工日期:2025年5月29日。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GC01、GC02、 GC03、GC04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GC05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10、品牌限定:鞍钢、沙钢、永钢、马钢、中天、武钢。 |
SN01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品牌限定为南通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SN02、SN03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年度销售合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投标人可以兼投两个包件但不能兼中,品牌限定为八菱海螺水泥。 |
GC06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GC07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GC08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三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钢材准入名录:张家港沙钢集团、张家港永钢集团,其余厂家需获得业主批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 0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