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煤矿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1〕1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煤矿地面设施收尾与竣工验收达标工程。
(2)招标编号:HBCT-210208-005。
2.2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1)地面设施收尾工程:包括新建水泥库、氧气库、雨水收集池、冷凝水收集池、快装站支架防撞墙、高温演习室、办公楼前党建广场石材铺装、胶轮车库北新增龙门吊基础,进矿道路设施修复,进矿道路翻修工程;
2)联合建筑来宾浴室改造;
3)绿色矿山水保验收工程;
4)场区建筑内外墙粉刷工程;
5)场区建筑维修工程;
6)洗煤厂浓缩车间澄清水池改造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
(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不超过120个日历天,因不可抗力原因可顺延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须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3.1.3 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所属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如已通过不必重复办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4日9时0分至2022年1月28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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