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泰州4×1000MW脱硫脱硝特许项目2022年上半年石灰石(标段Ι)
招标编号:LYHB-2022-ZB-WZ-008/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泰州4×1000MW脱硫脱硝特许项目2022年上半年石灰石(标段Ι、Ⅱ),招标人为国能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4×1000MW机组脱硫脱硝装置由国能龙源环保泰州有限公司特许经营管理,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技术,吸收剂为石灰石。 项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村。 项目规模:4×1000MW机组的脱硫脱硝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石灰石(标段Ⅰ)(需求量约6万吨),石灰石(标段Ⅱ)(需求量约4万吨) 采购期限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3其他:本项目为到库价,码头卸船及从码头至石灰石库尚须考虑汽车短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资质、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1.2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2项石灰石供货业绩,且单份合同供货量2万吨及以上,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要求包含合同首页、买卖双方盖章页、签订日期页、设备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22-01-25 09:00--2022-01-30 17:00
4.2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注册会员有关咨询事宜,请与客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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