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南港乙烯开工空气加热炉-招标-2022所需开工空气加热炉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223-2101-1258-B1 2.项目内容:南港乙烯开工空气加热炉-招标-2022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圆筒加热炉\9~9.5MW PN0.3~0.4 450~500℃ Q345R | 1.00 | 套 | 包1-开工空气加热炉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9月30日、用户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自2017年至今,在国内至少具有2套类似规格及以上的业绩,投标方须确保提供业绩真实有效,一经查出任一项无效业绩将废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买方名称、装置所在地、供货日期、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参数以合同或技术协议上注明的为准(合同原件备查)。 2.设备材料分包商需满足天津分公司关于南港乙烯项目静设备材料分包供应商清单的要求。 3.投标人须持有D1、D2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4.提供近三年(2018-2020)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三年的利润率都不低于0。 5.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认证复印件。 6.请购技术文件中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偏离超过5项。 7.请购技术文件中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偏离超过2项。 8.请购技术文件中加注星号(“★”)的条款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1月30日8:00时至2022年2月1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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