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矿区生态修复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湿地景观材料(树苗)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1-3-31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1. 招标条件本伊敏矿区生态修复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湿地景观材料(树苗)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矿区生态修复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湿地景观材料(树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能伊敏露天矿
2.2 规模:年产原煤2700万吨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树苗16种,共计164841株。(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4 交货地点:内蒙古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2.5 交货期:全部树苗于2022年04月20日前到货(具体时间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50万元的树苗销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2月7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2月1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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