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全民建设中心项目室外消防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中县全民建设中心项目室外消防工程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2021】3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省市体育彩票公益金,招标人为榆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榆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项目名称:榆中县全民建设中心项目室外消防工程
3、工程地点:榆中县
4、建设规模:室外新建不锈钢一体化消防泵站一座,新建消防管网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省市体育彩票公益金
6、总投资额:83万元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消防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得为同一人;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近2021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他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至2020年度或2019年至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出具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7、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将资格要求内的全部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1535841@qq.com,审核合格后,将纸质版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获取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民安大厦B塔17楼
3.获取时间:2022年2月8日-2022年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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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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