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7/16-QT-47)
项目所在地区:华安县城关及红旗山厂区
一、招标条件
华电(华安)供电有限公司后勤管理劳务分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电(华安)供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电(华安)供电有限公司后勤管理劳务(含餐饮服务)、保洁服务(2年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7/16-QT-4701 | 华电(华安)供电有限公司后勤管理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 劳务服务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华安)供电有限公司后勤管理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具有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委托方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说明:本标段招标一次公告于标书发售阶段流标,故在原批次上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因此一次公告已经购买过本标段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继续参加投标,无需重新报名,在缴纳标书费环节不用再缴费(区别于开标后流标)。
注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公告时间:2022-02-09 11:32到2022-02-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2-02-09 11:32到2022-02-16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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