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92/17-QT-5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金城镇华电路8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全厂监控、电话、门禁系统维护外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92/17-QT-5901 |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全厂监控、电话、门禁系统维护外委服务项目 | 一二期生产区域、一二期脱硫区域、一二期输煤区域、翻车机区域、化水区域、煤检中心区域、港务区域、招待所、单身公寓及厂前区监控,不包含生产设备上监控生产过程和状态的监控系统(如:炉膛火焰电视、锅炉炉底渣系统监控、港务门机生产监控、堆取料机监控等与生产系统有关的监控设备)。全厂门禁系统(不包括单独的部门使用的门禁),全厂电话通讯系统、网络系统设备维护,光纤、线缆敷设施工,信息中心会议系统设备维护等。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全厂监控、电话、门禁系统维护外委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认证证明;具备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国内2个同类项目的维护及运营业绩,且运行中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的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等材料关键页影印件)。
8.其它要求:投标人配备的维护人员(不少于5人)维护人员需具备电工操作证(投标人须提供人员证书)。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2-02-14 08:40到2022-02-2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2-02-14 08:40到2022-02-21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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