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福州广播电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下述内容、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
3. 招标编号:0624-221325101
4. 项目概况: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是一个集市政府新闻发布厅、视频产业中心、MCN生态中心和相关产业商业配套为一体的融媒体产业中心。总建筑面积45674.71平方米,地面建筑面积31190.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484.15平方米,绿化景观施工面积8063.1平方米。地面非机动停车位656个,地下机动车位361个(含20个业主单位的免费车位,71个汽车充电桩)。大楼共计21层,分别于2022年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分三期交付使用,其中第1-20层入住业主通过公开招商确定,第21层入住业主为福州广播电视台。
5. 招标内容及范围: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含安保消防,供水供电,电梯,中央空调,通信网络,绿化景观施工面积范围内所有绿化景观养护,卫生保洁,会务保障,房屋及配套设施和共用设备的运行、维保、管理,停车服务,特约服务等物业服务。另,停车场委托经营管理,与停车场相关的配套服务同属物业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6. 服务期限: 3 年,暂定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标准。
7.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费最高限价:
7.1物业管理费实行包干制,在考虑房屋全部使用情况(未存在空置情况),招标人确定的本项目物业管理费最高单价为每平方米20元/月,月最高限价为623811.20元, 即1年最高限价为7485734.40元,3年最高限价为22457203.20元。
7.2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停车场的运营管理工作,招标人确定的停车场运营的“招标人收入分成最低分成比例”为总收入的 70%,即“投标人收入分成最高分成比例”为总收入的30%。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8.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4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和在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出现过根本违约合同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和分包。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愿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 2月15日起至2022年 2月 21 日止(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每日8:00~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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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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