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2年石家庄市设备配套安装、铁塔改造及楼面钢结构基础施工服务补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CG-HBTTZB2202016,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45号广安大厦5层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为河北铁塔2022年石家庄市设备配套安装、铁塔改造及楼面钢结构基础施工服务补充采购项目。
本次设备配套安装采购项目主要包括:(1)完成动力配套设计范围内的电源设备(开关电源设备、蓄电池组、电池架、空开、熔丝、一体化机柜等设备)及分路计量设备安装、调测(蓄电池容量测试;组合电源、锂电池(包含梯次电池)监控线路正确连接)及与所有设备相关的缆线布放、机架、走线架、槽道安装,新建楼面站选址协调等。施工过程中的辅材(包括熔丝、空开、铜鼻子、扎带、标签等)由施工方提供;(2)完成动力配套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包括动力配套专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施工,并完成或配合完成设备的扩容和改造;(3)完成传输最后一公里的施工(包括管道、杆路、光缆及公共局前井、进站路由等);(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对工程所用的设备、配件及材料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配件及材料不得用于工程;(5)设备及相关材料的领用和准备,负责所有设备材料运输、保管,上述材料的固定、安装、连接及相关测试。工程剩余材料回收上交,完成或配合完成设备加电、开通、割接;配合相关单位完成初验、终验。配合完成报废拆除设备及线缆的标记、下电、拆除、回收入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内部验收、初步验收(交付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按要求提供及系统录入相关安装数据、竣工资料及其他需要填报的与安装施工工作范围相关的资料和数据。
本次铁塔改造采购项目主要包括:(1)地面铁塔、楼面铁塔、楼面增高架、拉线桅杆等增加天线支架或设备支架,拆除原有平台,原有铁塔废弃天支的拆除;(2)美化罩拆除,铁塔附属物的拆除(运营商标志牌、美化设施等)等服务。
本次楼面钢结构基础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楼面钢结构基础包含改造或新增楼面塔(不包含楼面抱杆)钢结构连接件,底座钢梁,钢配重及附属连接结构,美化罩附属钢构件及底座钢梁,美化排气管钢底座,楼面机柜基础钢构件及预制基础的制作、运输、安装,包含施工、安装费。
1.2合同:框架协议+订单,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
1.3工期: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5技术标准要求:必须达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相关要求。
1.6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要求,投标人在招标人给定的取费基值上分别基站配套设备施工、铁塔改造施工和楼面钢结构基础施工两项报价内容的折扣系数,最高限价均为100%,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1.8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原则:
序号 | 地市 | 中标人数量 | 份额分配 | 含税预算合计(万元) | 各中标人实施地域 |
1 | 石家庄 | 1 | 100% | 96.03 | 裕华区、长安区、藁城市、辛集市、栾城县、晋州市、无极县、深泽县、桥西区、正定县、鹿泉市、赵县、高邑县、井陉县、井陉矿区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招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2.1.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与其同等级或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与其同等级或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投标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1.5投标人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至少签订一个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无线主设备(不含核心网)或配套设备施工合同(若合同为框架协议的,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及对应框架协议下的订单,且订单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2.1.7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至少签订一个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铁塔新建、改造或铁塔代维类或楼面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若合同为框架协议的,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及对应框架协议下的订单,且订单金额不少于50万元)。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同类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2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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