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DCS、ETS、DEH改造项目,招标人为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衡水市西郊。建设有2台330MW发电机组,总装机660MW。2005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6年。电厂距离石家庄市约150公里,距离德州市约60公里。本项目为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DCS、ETS、DEH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DCS、ETS、DEH系统改造的设计、组态、设备制造、供货、安装施工、改造设备的拆线接线、系统调试、试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与改造有关的相关服务。
2.3供货及施工工期
供货时间:所有设备供货周期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施工工期:所有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至运行正常应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或招标人具备施工条件30日内)完成,调试完成交招标方运行 。
2.4 质量标准及质保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等。质保期: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5交货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3389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是分散控制系统(DCS)设备制造商。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DCS系统新建或改造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业主联系方式、双方盖章签字页等相关信息)。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4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02日9:00时至2022年03月0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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