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2/17-XS-06)
1.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2022-2024年4x300MW燃煤机组Ⅰ、Ⅱ级粉煤灰及粗灰销售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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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四川省广安市
2.2 项目规模:分三期工程建成240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7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2/17-XS-0601 | 2022-2024年4x300MW燃煤机组Ⅰ、Ⅱ级粉煤灰及粗灰销售 | 2022-2024年4x300MW燃煤机组Ⅰ、Ⅱ级粉煤灰及粗灰销售 | 2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2-2024年4x300MW燃煤机组Ⅰ、Ⅱ级粉煤灰及粗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人(如有)和计划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销售或购买粉煤灰在3万吨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销售清单证明以及2021年销售或购买3万吨及以上的粉煤灰销售发票且发票上必须显示重量)。
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近一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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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3-02 11:31到2022-03-09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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