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委托,对(重招)河南数质量部购置电感耦合光谱仪(ICP重招)所需电感耦合光谱仪(ICP)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315-3833-2630-B1 2.项目内容:(重招)河南数质量部购置电感耦合光谱仪(ICP重招)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60-900nm | 1.00 | 台 | 包1-电感耦合光谱仪(ICP)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4月20日、指定质检室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仪器生产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标书要求标准所规定的要求(GB/T33647-2017;GB/T33465-2016) 3.投标人须承诺:若本次招标中标,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 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3月7日17:30时至2022年3月12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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