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编制及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服务已由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陕西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结合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现场实际变化情况,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和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的备案或批复,相关内容应当满足招标人的实际实施需求和水土保持验收需求。
2.2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工作,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完成备案并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招标人之日止。投标人应在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3 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今),独立完成过1项交通运输类(铁路、公路、水运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含变更方案编制)业绩。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无以下情形: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页截图为准);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5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个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运、铁路等)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含变更方案编制)工作业绩。
(2)其他人员2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至今,参与过1个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运、铁路等)项目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含变更方案编制)工作业绩。(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不填报其他人员和相关业绩证明,只需对其进行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6日。
获取方法:登录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通过平台递交,并将纸质投标文件寄送至招标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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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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