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已由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审批【2021】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设计污水日处理规模为4000m3/d,建设尾水净化工程占地30亩,新建引水管道系统、水平潜流人工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氧化塘、排水管道系统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水平潜流人工湿地8000平方米、表面流人工湿地10000平方米、氧化塘1740平方米。湿地填料1.6万立方米,水生植物共计1.97万平方米以及湿地防渗及集水布水渠等湿地构筑物。
项目投资总概算:2363.54万元。
2.2建设地点:漳县滨河路以北区域。
2.3服务周期:274天。
2.4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提供该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03-11至2022-03-15(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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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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