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3-182-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新疆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疆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
2.2 服务内容:为华能新疆公司本部、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清能分公司、东疆分公司等共计30家公司提供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
2.3 服务期:2022年4月19日-2024年4月18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1)为甲方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决策的合法合规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重大重要事项应甲方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甲方草拟规范性合同协议模板,审核合同/协议/章程;
3)应甲方要求,参加重大各类项目磋商、谈判、审查,并准备磋商、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代表甲方起草法律文书,发出法律声明/函件/公告,接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
4)应甲方要求,就甲方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风险提示,提出解决思路,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配合公司普法宣传工作;
6)提供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信息;
7)代理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单项案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法律专案事务。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单项案值10万元以上的进行协商收费。
8)其他有关日常性法律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2)投标人在不包括兼职律师、实习律师的情况下,律师执业人数为15人以上。
(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主管部门、律师协会等机构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处罚、警示)。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5项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其中提供至少1项以上电力企业或央企、国企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经济合同诉讼纠纷或仲裁提供法律服务业绩1项,并提供服务清单(法院裁判书复印件)及法律服务委托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委托事项范围的关键页)。
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企业提供资产并购股权转让、重大合同谈判、尽职调查、企业重大投资经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业绩1项,并提供服务清单及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委托事项范围的关键页)。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国企提供律师服务经验 。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11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3月17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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