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扁担沟镇移民村庄今秋明春绿化工程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吴利发改审发【2021】1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投资,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SXHR【招】-2022001
2.2建设地点: 利通区扁担沟同利村、利同村、利原村、渔光渔村。
2.3建设规模:1、同利村绿化建设,完成巷道绿化13794㎡,庭院经济林建设39600㎡。
2、利同村绿化建设,完成空地绿化31370㎡,道路绿化13640㎡,庭院经济林建设11232㎡。
3、利原村绿化建设,完成空地绿化35100㎡,道路绿化12400㎡,庭院经济林建设7938㎡。
4、渔光湖村绿化建设,完成道路绿化5270㎡,巷道绿化3410㎡,庭院经济林建设14400㎡。
2.4工期和养护期: 2022年4月-2022年5月 , 养护期3年
2.5标段划分: 四个标段 一标段:同利村;二标段:利同村;三标段:利原村;四标段:渔光渔村;
2.6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根据宁建(城)发〔2017〕49号《关于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是在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内容的企业均可投标本项目,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中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培训合格证,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外省投标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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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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