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生态监测与植被恢复技术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1-11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1. 招标条件本光伏电站生态监测与植被恢复技术开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项目计划研究时间从2022年1月至2024年10月。本项目拟分析与评估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对我国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环境影响的途径及强度,监测并全面分析光伏电站建成后对建设区植被生长及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的生态效应、并从时空动态水平解析光伏电站的微气候特征和环境效应,揭示干旱半干旱地区光伏电站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机制;在此基础上,依托建成的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光伏电站场区植被恢复技术及应用试验,并进行多功能效应评估,构建适宜于我国干旱半干旱区光伏电站的植被生态恢复及可持续利用模式。其中关键技术点包括但不限于:
(1)构建干旱半干旱区光伏电站区域环境特征综合评估及预测模型
(2)阐明干旱半干旱区光伏电站的微气候和生态环境效应及其内在机制
(3)建立干旱半干旱区光伏电站生态恢复的标准化模式
(4)提出并验证光伏场区生态恢复多功能效应评估的综合指标体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项生态监测或植被恢复或风沙防治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服务方面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或任务书的首页或关键页、盖章页);
项目负责人参加1项及以上生态监测或植被恢复或风沙防治领域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合同或任务书的首页或关键页、盖章页)。
3.2.5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14日16时00分起至2022年3月21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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